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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所谓千杯不醉(1/4)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包拯离了开封府,即便他留下话,府衙内的人还是不禁松懈了一点,连云雁回也不日日坐班了,点了卯有事做事,没事上家待着。

这也是因为他家现搬回来了,离得近,几步路就到,便是有事临时通知也来得及。

不过云雁回只是挂职在天庆观,他最近没什么新策划,包拯又不在,所以也无人吩咐他干活,事情都是食堂问一些问题罢了。

又因搬了家,郑凌和赵允初不时便来找他耍,这日赵允初便是如此,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了。

赵允初站在外面叫人看看云雁回在不在,却没进去,只因他来过几次之后,就被公孙策警告了。

他是宗室,按理不该与外臣结交,虽说是来找云雁回,然而外人看到却是进了开封府,这样容易被御史参奏。

于是,现在赵允初来找人,都在外面把人叫出来。

云雁回这会儿正坐在阴凉地方看那些犯人给葡萄浇水,这是他特地选的优良葡萄品种,移植了不少过来,既可以供大家在葡萄架下乘凉休闲,结果了又能吃。

云雁回一边拿着本杂书看,一边不时抬头看那些犯人,然后讥讽几句,坚决不让他们好过。

这时听说外面赵允初找,云雁回看看天色也快晌午了,便放了书,跟同僚知会一声,出去了。

赵允初看到云雁回便迎上来,笑呵呵地说:“雁哥儿,我听说最近州南开了家脚店,酒菜甚好,找你一同去吃。”

“那你等我和我娘说一声。”云雁回对别的还好,唯独对吃的特别感兴趣,很奇怪,以前在现代都没这么严重,他觉得可能是刚穿来那几年给馋坏的。

云雁回跑去和郑苹打了声招呼,中午不在家吃饭了,便和赵允初去他说的那家脚店。

云雁回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脚店和正店的分别就是,正店规模更大,属于有星级的,脚店则是路边苍蝇馆子。东京内七十二家正店,可能就是七十二家豪华大酒店。

后来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脚店规模不一定小于正店,二者的区别其实在于只有正店有酿酒权,属于特许的酒户,能够向国家购买酒曲酿酒卖,而脚店只能从正店进酒来卖。

古代酒水生产销售都由国家垄断,是为“榷酒”。榷,就是独木桥的意思,卖酒就像过独木桥,只有这一条路。

北宋时由于地域不同,各地榷酒制度不尽相同,还有榷曲的,就是榷酒曲,东京就属于榷曲区。

而这种垄断方式,全称禁榷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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