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黄文青彻底交代 曹明楼第一冤魂(2/3)
作品:《古城疑案三》”
“都出手了。”
“一共买了多少钱?”
“编钟买了二十二万,玉环买了四万,玉壶买了七万。”
“钱在什么地方?”
“钱在银行卡里。”
“银行卡在什么地方?”
“在我身上。”
黄文青居无定所,把银行卡放在身上,可以理解。
“把卡拿出来。”
“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面,你们自己拿。”
欧阳平和刘大羽站起身,走到黄文青的跟前。
黄文青慢慢站起身。
刘大羽掀起西服的下摆,在黄文青的裤子后面有一个口袋,口袋鼓鼓的。
口袋上有纽扣,刘大羽解开纽扣。从里面掏出一个皮夹子,打开皮夹子,一层一层地看了看,里面除了三张身份证和一些纸币以后,并没有黄文青所说的银行卡。
“银行卡在什么地方?”
“在中间一层的夹层里面——在这一层,翻开,卡在后面的夹层里面。”黄文青指着中间一层道。
皮夹子比较硬,把银行卡藏在皮夹的夹层里面,凭手感是摸不出来的。除了黄文青自己,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皮夹里面有夹层的。
刘大羽将中间一层翻过来,在夹层里面果然有一条重叠在一起的不起眼的缝,抠开缝隙,里面果然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刘大羽撕开缝隙,从里面抠出一张深蓝色的银行卡。
这是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卡里面有多少钱?”
“卡里面一共有一百二十几万。”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百二十几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可见,黄文青杀人越货的生意做得不错啊!暴利是驱使黄文青杀人越货的原动力。
“密码是什么?”
“密码是我身份证倒数第七个数字到倒数第二个数字。”
黄文青做任何事情都要把“七”——或者和“七”相关的数字捎带上。
“你为什么要选择倒数第七位数字呢?”
“这——”黄文青已经知道,所谓逢“七”皆吉,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说!你入住天时宾馆的时候,选择的是307号房,杀害萧迎风的时候,你选择的是天都宾馆的407号,而不是自己的405号房间,入住滁州舜天宾馆的时候,入住的是207号房?这是为什么?”
“一个得道的老和尚说‘七’是我的幸运数字。所以,我入住宾馆的时候一般都选择和‘七’相关的房间。做大事的时候,也尽量往‘七’上靠。事实证明,那个老秃驴完全是胡说八道。我太蠢,竟然相信了他骗人的鬼话。”
黄文青所说的“大事”应该是指杀人越货。
刘大羽从皮夹里面拿出三张身份证,一张一张地看了一遍,一张身份证是黄文青的身份证——身份证号码显示,黄文青出生年月日是1957年9月13日,另外两张分别是一个叫魏文秀的身份证和一个叫赵梦雄的身份证。
赵梦雄应该是黄文青伪造的第六张身份证。黄文青租陈老师家房子的时候,所用的应该就是这张身份证。
“据我们所知,连同赵梦雄的身份证,你一共伪造了六张假身份证,另外四张身份证呢?”
“另外四张身份证已经被我扔掉了。”
“为什么要扔掉?”
“用过以后,我就扔掉了,我不想再用第二次。”
“这也就是说,魏文秀和赵梦雄这两张身份证,还没有发挥作用,所以,你留着它们。”
“是的。”
“这些身份证是找谁伪造的?”
“我不认识。”
“怎么会不认识呢?”
“对方见面的时候,带着墨镜。”
“六张身份证是找一个人做的,还是不同人做的,”
“同一个人做的。”
“你难道不怕他认出你来吗?”
“每次见面的时候,我也戴着墨镜,他没法认出我来。”
“做身份证不需要照片吗?”
“我自己拍好照片,只要把照片交给对方就行了。”
“你在萧迎风身上搞了多少钱?”
“除了两样东西之外,另外三件东西,我出手了。”
“除了两样什么东西?“
“一个青花梅瓶,一枚金印。”
“两样东西在什么地方?”
“在——”黄文青欲言又止。
“说!”
“我在杨公井秀才巷租了一间房子,两样东西在租出屋里面。”
欧阳平朝陈杰看了一眼,陈杰从身后拎出蓝颜色的行李箱,走到黄文青的跟前,打开箱盖。
当陈杰将行李箱放在黄文青的面前的时候,他突然目瞪口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他的行李箱。
欧阳平走到箱子跟前,拿起金印和青花梅瓶:“黄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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