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尤凯说自己不是的他们的儿子,夫妻俩惊讶之余,当然要想:难道他也知道了?这两天的不正常反应与这个有关?>
要是他知道了,是李坤兴告诉他的?或者是他也收到匿名信了?>
尤茂昆想得更多:尤凯连要分他一半股给李坤兴也知道了吗,所以要一个亿转股?>
猜也没用,还是先问清楚。就问尤凯何出此言。>
尤凯不回答,说你们自己清楚的,不要问我。>
这更让他们觉得尤凯已经知道了。>
还是要问清楚。应该会从这个智商不高的儿子嘴里套出什么的吧。>
解菊青说:“我们不清楚呀,只知道你就是我们的儿子,你怀疑你是领来的吗?绝对不是。你想想不是从小就在家里吗?你记事前也是。你就是我从医院生了抱回家的,怎么不是亲儿子?”>
“我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你们生的!”>
尤茂昆说:“怎么可能。就算是真的,34年了,还不跟亲生一样,有区别吗?再说根本就是瞎想!”>
“就算我瞎想吧,要我相信你们,你们要写东西。”>
“写什么?”>
“写股份是我的,再写……写我没病——没有精神病。”>
尤茂昆说:“股份就是你的,工商登记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了,写不写一样。至于毛病,你没病,有病没病,不要写,写出来难听的。”>
尤凯说:“股份我知道,我问过律师,我现在不是要你们承认法律效力,是叫承诺,签承诺书,承诺法律。”>
尤茂昆想,承认与承诺有什么区别?法律就是法律,承认不承认都是法律。你这儿子什么脑子?>
但尤凯一定要他们签承诺书。>
尤茂昆说,那我们签了,你也要配合,答应先去看病——有没有病听医生的,没有病再好,有的话也没什么奇怪,看病就是,都是为你好,为全家好。>
尤凯点头同意。>
让尤凯拿来纸笔,尤茂昆就写:>
鉴于尤凯是我们的养大的亲儿子,父母给他的20%的五洲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真实有效的。>
承诺人尤茂昆。>
不要说有点法律知识的人,就是有点文化的人,也会看出其中端倪。解菊青看出了,觉得这样写可以,因为前提是“亲儿子”。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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