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赴死者(1/3)
作品:《洛烟小姐的脚下埋着尸体》,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炎城核心区域,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一道滔天的沙尘暴席卷而起,向最中央的“火种”高炉奔袭而去。 沙尘暴所到之处,沿途的一切皆被无可阻挡地摧毁。 好在炎城还有战时指挥部的存在,当观测到沙尘暴出现并确定好其路径的时候,针对平民的撤退行动就已经展开。 虽然还是有一些平民由于距离沙尘暴太近来不及逃离,但大部分都已经提前撤离了危险区域。 破晓只会在不妨碍到行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护平民,但并不会为了平民的性命影响了他们的行动。 而现在... 炎城现在还能动用的最强战力,基本已经集结在此处,决意进行一场孤注一掷的战斗。 仅剩的二十出头名“毁”级能力者分散在几只能力者小队,掩护着战争利器脉冲炮兵团的部署。 另一边,厉平和林诚,以生命力为代价点燃灵能,迈出了那犹如天堑的一步。 尽管在熄灭灵能焰火之后,他们的实力会大跌,甚至如此衰老的身体还可能会遇到生命危险... 但他们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 因为...他们是父辈。 炎城没有信仰,他们只有敬仰。 敬仰用勇气为后人开拓出一片净土的父辈,敬仰那些即便知道前路渺茫,却从未退缩的父辈。 厉平单手持剑,老皱的脸庞因为燃烧灵能的缘故似乎好转,一头花白的头发渐转黑色,隐隐能看出几分年青时的模样。 林诚护在厉平的身边,握着一柄巨大的双手剑,厚重的盔甲铿锵作响,每踏出一步,大地似乎都在震颤。 虽然他们都师从剑宗,但各自的战斗风格还是不一样的。 不过,即便是迥然不同的战斗风格,林诚和厉平共同作战过很多年,相互之间的配合同样相当默契。 “炎城或许会消亡,但绝不会是在...这一刻。” 厉平低声说道,身形渐渐隐去,然后立刻向着分离出来支援其他人的破晓小队袭去。 林诚一袭重盔,如一座堡垒般撞向破晓的阵势,试图冲散对方。 与此同时,“火种”高炉的方向再次隐隐传来大先生的灵能波动,但不像上次那般激烈,平缓了许多。 “该死...” 莱因脸色一沉。 炎城会派出阻击队伍这点本就有所预料,但几乎把所有高阶战力全都赌在这里,而深处又一次出现大先生的气息... 炎城的打算,已经呼之欲出了。 这群家伙打算把他们拖延在这里,然后动用大先生的遗体! 其实之前稍稍冷静下来之后,莱因也意识到炎城不太可能用整个核心区域数万条生命来跟破晓对换。 因为这样做实在是太疯狂了,只有“原初恶魔”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手段。 不过,大先生的气息是做不得假的,只有“冰棺”解封,她的气息才能蔓延出来。 种种迹象都在表明,炎城没有放弃使用“冰棺武器”的打算。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他们或许...找到了控制大先生能力爆发的方法,能把“终焉”权能局限在一片区域之内。 想到这里,莱因虽然心底的愤怒和恨意更盛,但还是做出了决定。 “不要恋战,尽快推进!” 只要赶在一切发生之前,全速推进到“火种”高炉附近...无论炎城有什么企图,都不可能实现了。 此时炎城更多的战力都在往这边汇集,双方都很清楚,这里就是决战之地。 林诚和厉平两人以极其默契的战斗配合,硬生生牵制住了好几支破晓小队。 身披重铠的林诚并不灵活,但重铠里铭刻着极其强悍的防御术式,再加上他那柄夸张的双手重剑,冲进破晓的进攻阵势没有人敢正面把他拦下。 当然,如果仅限于此的话,他也不过是一个硬一些的移动靶子。 但战场上...还有厉平。 厉平与秦雯所学的剑法有些相似,都是以瞬杀闻名的刺杀剑法。 不同的是秦雯可以使用能力在不同方向不同位置,同时发动多次剑法,而厉平却只能凭借手上的一柄剑。 只是...仅凭这一柄剑,也足够了。 在单对单的瞬杀上,现在的厉平甚至远胜秦雯,他无法连续动用多次,但每次剑光闪过,都能带走一名破晓的“毁”级队员。 当林诚开始冲破对方阵型的时候,厉平如一条毒蛇般在旁掠阵。 一旦出现因为疏忽而落单的小队成员...剑光便会毫不留情地追上对方,瞬间斩杀。 想要防住厉平的瞬杀剑法,只能通过抱团来警惕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刺杀。 可一旦抱团,就轮到林诚重铠发挥的时候了。 在这对老战友的相互配合之下,两支破晓小队节节败退,只能再调出两支小队,试图把这两人拦下。 只是...这样一来,破晓将无暇再顾忌左侧,脉冲炮兵团很快便完成了部署。 数十座从“诺亚”进口的脉冲炮被安装在距离一公里左右的楼顶,瞄准了沙尘暴后方行进的破晓小队。 “开炮!” 源自“火种”能源的脉冲炮口聚集着灼热燃烧的蓝色焰火,“毁”级的灵能威压扩散开来。 每一架脉冲炮,破坏力都可以达到攻击型的“毁”级能力者的用力一击。 与此同时,在通讯频道里得知开炮指令的炎城能力者小队,全都毫不犹豫地抽身撤退,浑身浴血的林诚和厉平也随着退出战场。 一瞬之间,齐鸣的脉冲炮轰向了破晓小队。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洛烟小姐的脚下埋着尸体 最新章节第七十三章 赴死者,网址:https://www.xbqg8.net/472/472762/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