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组织卖淫,父女恩怨。(1/2)
作品:《从1997开始追凶》“咳咳!”>
孙哥咳了两声,看了眼李大力,之后又看向张猛。他的意思是有些事情不能当着警察的面说。看样子张猛已经告诉了他李大力刑警队警员的身份。>
“说吧,没事,我想李警官只是为了查豪达服装厂藏尸的案子来的,其他的事情他们不会管的。”张猛说。>
“嘿嘿,是的呢,我爸爸就是为了查服装厂藏尸案来的,别的事情他不管的。”马宇明笑道。>
于是孙哥便说了起来。>
自然孙哥不可能对马宇明说关于季兰兰的一切,因为马宇明现在的身份不过是个小姑娘。>
真实情况是季怀中将豪达服装厂运作的风生水起之后,季兰兰就没心思上学了,因为季怀中腰里有了铜,给了季兰兰不少零花钱。>
辍学之后,季兰兰开始在社会上混了。当时是93年,季兰兰十七岁。>
和一个混混初尝禁果之后,季兰兰放开了,对性这方面的事情看得比较开,男友是一个接着一个。>
到了95年的时候,季怀中飘了,不怎么管厂子了,整日就是吃喝嫖赌。厂子的效益直线下滑,季怀中腰里的铜渐渐的少了。>
然而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季兰兰打扮需要花钱,吃喝需要花钱,谈朋友需要花钱,而她爹已经根本给不了她多少了,所以季兰兰就干起了坐台的行当。>
出卖自己身体的钱怎么可能好赚呢,好在季兰兰有些头脑,慢慢的自己就不亲自接客了,转而做了鸡头,给各家歌舞厅和按摩店之类的介绍小姐。>
张猛之所以说季兰兰有些骚,是因为季兰兰对于一些重要客户还是会亲自出马的,比如说张猛自己和孙哥。>
只不过季兰兰缠了张猛几次,张猛都看不上她,从来没有想过和这季兰兰发生什么。>
至于孙哥,本着白占的便宜为啥不占的想法,与季兰兰过了好几次夜。>
在一次闲聊的时候,孙哥还一个劲向张猛说季兰兰功夫如何如何好之类的,张猛只是当做一个玩笑听罢了。>
只不过季兰兰的“骚”算是在张猛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孙哥说得虽然没有这么细,但是马宇明看到张猛与孙哥脸上那男人间默契的笑容,便已经明白了七七八八。>
“孙哥,季兰兰有没有给咱们舞厅介绍过这两个姑娘?”马宇明说着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王倩倩的,一张是郝雯雯的。>
照片自然是李大力下班时从刑警队带回家的,他本意也就是看看女儿能不能找到新的破案线索。>
“我看看啊!”>
孙哥接过照片,看了好一会,拿出了其中的一张照片说道:“这个小姑娘来过几回,胆子比较小,放不开,当时得罪了几个客人,我印象还是比较深的。”>
孙哥手中照片上的小姑娘正是王倩倩,案犯王瘸子的女儿。>
问完这些,马宇明今天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这时张猛说:“案子什么时候能破呢?厂子的事情可不能再拖了。”>
“你说的那个松糕鞋我可拖广州的朋友打听过了,那边卖的特别火,只要咱们能生产出来,一定不愁销路的,我们哪怕高价销售都是不愁的。”>
“哈哈,猛哥,案子马上就能破了,我爹的本事你放心!”马宇明笑着说。>
接着马宇明又说:“嘿嘿,松糕鞋想要生产,橡胶是现成的,豪达服装厂就有,现在还缺些设备,只要能贷上款,设备的事情搞定,现在是八月,我想最快十月咱们就能拿到第一批产品。”>
“不过啊,猛哥,咱们事先说好的的利润分配你可要记好了呀,到时候要写到合作协议里的哦!”>
“妹子,没得说,只要你能帮哥运作好厂子,达到你所说的利润,哥哥可以增加一条条款,再给你加5%。”>
“一言为定哦!”马宇明站起身笑道。>
李大力听着女儿与张猛、孙哥的对话,前半段倒还好,聊得都是案子的事情,但是到了后半段,他愣住了。>
“咋地?娃娃这是要和张老板做生意?她哪里来的本钱啊?高利贷,还是?”李大力心里乱糟糟的。>
出了五星歌舞厅,马宇明和李大力骑上了自行车。>
“娃,你这是要和张老板做生意?豪达服装厂的生意?”>
“嗯啊!”>
“你哪来的本钱啊!”>
“这你别管,反正不要你卖房、卖肾!”>
“高利贷不能借啊,还有你可不能像那个季兰兰一样,走那条路啊!”>
“屁话,你把我当啥了?”马宇明骂了一句后,觉得有些过分,刚要解释一下,却听李大力“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哭啥啊!玻璃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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