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为何不当面拆穿赵曦的阴谋?(1/2)
作品:《天王巨星从顶流偶像开始》“之前静姐问我《蒙面歌王》的参赛名额怎么来的,我回答说是一位粉丝帮忙联系陈涛总制片,然后我毛遂自荐成功的。
事实上,这个视频也是她给我的。至于她是谁,我不能说。
另外,假如我没有得到这个视频,那我真的就百口莫辩了,可能到死也无法瞑目吧!”
荣毅前面的话,倒是让很多人意外。
可转念一想,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一个普通人能联系到荔枝台里位高权重的陈涛吗?那么荣毅从粉丝手中得到视频,也就能说得通了。
以及后面荣毅所说的‘到死也无法瞑目’,令很多人同情他的同时,还对赵曦以及她背后的幕后真凶更加厌恶。
这就是在杀人啊!
实际上,她们真的‘杀人’了。
如果荣毅没有穿越过来的话,那么前身就真正意义上的‘死亡’了。物理意义上的死亡,连肉身都无法保存。
而地球荣毅借尸还魂,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替前身洗刷冤屈自证清白。
否则,前身就真的死不瞑目了啊!
其次,要让以赵曦为首的杀人凶手、既得利益者们血债血偿。
对于明星来说,让他们在娱乐圈混不下去,比死了爹妈还难受。
对于资本来说,让他们在娱乐圈捞不到钱,比鲨了他们更难受。
这事急不来,得慢慢来。
…
“我还有一个问题,当时你被赵曦冤枉的时候,拍摄视频的男子很清楚你是被冤枉的。那他为何不站出来拆穿赵曦的阴谋,替你解释呢?
如果他证实你没有非礼赵曦,是否意味着这件事不会发生?”
这个问题,是一个大坑!
一旦解释不清楚,就有可能被人质疑视频的真实性。
就像是辩论赛,逻辑很重要。
“啊,你这个问题很关键。当时我也不理解,还特意询问了粉丝,她恰好当面询问过拍视频的人。”
荣毅说完这一段后,还掏出了手机。
“我之前征求过粉丝的意见,一旦有人询问这件事,可以将她知晓的情况公开出来。所以,我便给大家播放一段语音吧。
男声是我,女声便是我那个粉丝了。”
…
荣毅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造假,还将聊天内容投放到演播大厅的大屏幕上。
当然,为了避免郑心怡身份泄露,他提前将其备注改成了【z】
更重要的是,时间线。
7月4号,晚上18:48
值得一提的是,6月28号,赵曦微博诬陷荣毅非礼。
30号,汪晴单方面官宣恋情。
在7月2号,前身因酗酒过度,悄无声息地死在了他重金购买的豪华公寓之中。恰好在3号,郑心怡得到了视频证据。
“小怡,非常感谢你提供的视频。但我有个问题,为什么那个人当时没有站出来帮我解释呢?”
“毅哥,我先给你讲一下该视频为何会存在的原因。
首先,拍摄该视频的男子,是你拍巧克力广告所在咖啡厅的服务生。
而咖啡厅为了保护客人 ,室内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正常情况下,服务生也不被允许偷拍客人,一旦发现就会被开除。倘若因偷拍而造成后果严重的话,咖啡厅会报警追责。
问题来了,因你们身份特殊。
明星艺人的 权与普通人的 权是不一样的,要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对娱乐明星身体特征、婚恋状况、年龄、个人嗜好等 的披露,一般不构成对娱乐明星 权的侵犯。
与此同时,娱乐明星被称为青少年的偶像,其言行举止为青少年所关注、效仿,理所当然受到公众的监督。公众有权利了解其真实面目,有权利了解娱乐明星的丑闻。因此,对于明星丑闻的披露,只要是来源合法,一般不应视为侵犯 权。”
这条语言播完后,又接着一条:“也就是说,该服务生偷拍你们,不符合咖啡厅的规定,但也不算侵犯 权。???.biquai.com
偷拍明星生活、工作进行曝光,一定程度是基于公众合理兴趣的需要,因此不构成侵犯 权,但也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
如果曝光的纯属明星私人生活,与公共利益、公众合理兴趣无关的事情,就属于侵犯 权。
说了这么说,就是为了告诉你,以及对偷拍行为感兴趣的网友。
该服务生的行为不侵犯 权。”
荣毅播放完郑心怡这两条语音后,现场观众没啥反应,似乎对服务生偷拍是否违法不感兴趣。
可转念一想,观众们不感兴趣也很正常,就算是违法也没关系。
谁偷拍谁负责呗!
他们在意的是,这个瓜保不保熟,甜不甜!
“该服务生之所以偷拍,我询问过他原因,主要是两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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