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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孔丹儿案一审(2/3)

作者:李桂春
盖房子,谁家盖房子不用土啊?这事跟我没关系。我咨询过律师,我不应该赔。”

孔传山是个四十多岁的庄稼汉,他从包中掏出一支烟,想点上火,审判员郭亚萍赶忙打手势制止。孔传山就把掏出来的烟夹在耳朵上:“什么事都找村里,村里没法干了!你们上访的时候,周乡长也跟你们谈了,给你们办个低保,免一年公粮,你们不同意,叫我怎么办?我们村里只能听乡里的,你们再找周乡长谈嘛,你告我们有啥子用……”

郭亚萍一听,这个村长想作长篇报告,又用手势制止了他:“就这样,原告举证吧!”

小张律师将事先收到高红的五组证据。提交法庭。郭亚萍接过材料,翻了翻,然后交给法警:“按被告顺序,交给他们质证?”

法警将五组证据依次转交给各出庭被告。各出庭被告均表示对材料真实性没有意见。但都强调自己没有责任。

郭庭长作了必要的询问,首先问原告:“当时,孔壮壮带走孔丹儿时,孔丹儿的奶奶及父母是否在旁边?”

“不在”高红回答。

“被告孔为民,你挖了土之后,为什么不回填?”郭庭长问孔为民。

“当时。还没来得及回填,天就下了大雨。我说等等几天将水塘中的水排完以后再回填。结果就出事了。关键是我们也不知道能出事啊。”孔为民无限遗憾地答道。

“村里是否知道孔为民取土的事?是否督促过孔为民及时回填?”郭庭长接着问。

“孔为民挖土之前找过我,但我没同意他取土。后来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孔传山吸了吸鼻子。

接着,审判员郭亚萍组织各方进行了简要的法庭辩论,然后要求各方最后陈述。

张小宝陈述:“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孔立民陈述:“既然对方不同意我出的五千元,由法庭判决呗。”

孔为民陈述:“我不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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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传山陈述:“这个事,我当不了家。我得请示周乡长。”

郭亚萍听完了各方的最后陈述,沉声说道:“依据我省去年人均收入玖仟壹佰叁拾元,按十年计算,赔偿数额为玖万壹仟叁佰元,丧葬费按市中级法院意见为陆仟元,丧葬人员误工费为壹仟元,共计赔偿额为玖万捌仟叁佰元。本庭刚才也认真听取了你们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你们各方的责任。本院认为,原告没尽到监护职责,应负此事故主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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