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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共谋作案2(2/4)

作者:江山52

男人被害,不仅是被麻绳勒杀,仔细检査,后头部还有微量的出血。从外部看来,必然是外力强击的痕迹。

勘察中很快弄清楚了殴击的武器。在后面的座席上,准确地说,在驾驶台和后部坐席之间,发现了一个螺丝扳手。扳手上粘着少量的血痕和两根头发。还有看来是被害者的鸭舌帽,落在了驾驶台的下面。

法医把被害者抬到车外进行验尸,推定此人死去已有9到10个小时,也就是说,是在上半夜9时至10时之间发生的凶杀,致命伤是被麻绳所勒致死。凶手先打落坐在驾驶台上的被害者的帽子,然后向后头部狠狠一击,使被害者失去意识,接着便用麻绳紧勒颈部,直到停止呼吸。

当然,在这种场合,立在汽车前方的“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的标志牌,也是被凶手利用了的。

调査证明,这条路上并没有道路施工,判断是凶手从什么地方,把那个标志牌挪在这条道路上,等车停下来,才开始行凶的。

由于雷诺牌汽车是私人用车,根据汽车号码,可以弄清被害者的身分。不,在经过繁多的调查之前,从死者上衣的口袋里,就査出了他的名片。

据此,判明死者是南山市启辉房地产公司的总务科长卓丰。他54岁,家住西城区丰田花园小区2-58号。现场和住宅之间距离不到1公里。

尸体立刻从现场运到市公安医院交付解剖。

在医院的检验所见,大致与现场的验尸相同,作案时间在前夜9时至10时之间。对被害者胃内残剩食物的检查,发现他吃过油炸鱼类和煮熟的蔬菜。根据消化的程度,推定是晚饭后1小时之后被杀害的。关于这一点,对照被害者妻子和近邻目击者所谈,情况基本上一致。

还有,解剖时证实,被害者的黑发,实际上是染过的白发。

被害者卓丰的家里,只有他和妻子两人一起生活,没有子女。

侦察员到卓丰家去,是在那天上午9时。

那时,卓丰妻子陆春正在家中整理房间。

尽管昨夜男主人外出未归,可太太却很镇静,侦察员这样想道。

可是,事情不久就明白了。

侦察员把男主人被害的事向陆春一说,女人的脸就歪扭了。

“也许是那个女人杀害的,请对那个女人进行调査吧!”陆春对侦察员哭诉道。

3

很快就弄清了陆春顺嘴说出的那个女人的底细。

那个女人叫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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