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谜团(1/3)
作品:《一等刁民》srtermark{color:#f0fafe;}
北阳社就像一头饥饿中的狼,而龙腾则如同还未睡醒的狮子,狼以狡诈顽固著称,狮以刚猛威阿成名,狼狮两争,注定有一方败北。
至北花街霸占以一战败北,之后北阳社一直很低调,数月里都廖无音迅,看来这史伟阳这突其一招,看来是用心良苦,处心积虑深藏了许久,誓要一口吞掉松江区龙腾一片,其实这些事情,赵世书早有预料,只是不知道史伟阳来得这么快,居然趁着自己酒店开张,引开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对自己背下狠手,这不痛不痒的一招,让赵世书心里着实有些难受。
酒店刚刚开张,生意不温也不火,稀稀散散的客人足够酒店的日常开销,看来这商道,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酒店每个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已经定下,至于酒店里怎么经营,赵世书就不闻不问,只要不干违法的事情,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冬季这天气,就跟女人的脸色,毫无一点征兆性的说变就变,刚才还晴风和日的天气,这会已经稀稀下起了小雨,咆哮的雨珠拍打在窗户上,啪啪的声音形成一首很有规律的曲调,屋子里已经没有人了,橙子那畜生不知道又跑到那里潇洒,而墨子又趁着今天休假,单独一人去了酒店,她说可以多学一点东西,对以后有好处,赵世书也就没拦着。
赵世书将窗户稍稍拉开一条缝,坐在窗子边上的椅子上,可以看清外面洒落的雨花,他抬头望着窗外密集的雨,看着那些被风吹得摇摆不定的芭蕉叶,突然触碰到心里那根忧郁的琴弦,让他的眉头稍稍邹起,狠狠的吸了两口地道的上海烟。
赵世书突然拿起上次北花街行刺的那把兰博军刺,捏在手上把玩了起来,这是一把很有纪念意义的刀,是他人生被一次杀人所用的工具,为他的不凡人生,划下了重要一笔,其实这把刀是伯辰送给他的,两人之间的情义虽没有与橙子的重,不过也算得上是知己,如果要比心狠,伯辰还是略胜一筹,上次的行刺,如果不是伯辰,或许赵世书今天,也不能够安然的站在这里听风看雨了。
兰博军刀以其剽悍的外形,强大的功能,是一款很实用的一把刀,而刀身造型适合于切割、劈砍、突刺,刀背有大而强悍的双层大背齿.刀锋十分精细和锋利。
刀,对于赵世书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经常揣着把刀单身往深山里跑,因此也玩得一手好刀,只见兰博在他手里,快速的打了个旋,紧接着刀柄稳稳的握在他手里,他伸出大拇指,在刀刃上轻轻的刮了两下,由拇指传来的感觉,才发现刀刃的锋利到了如何程度,也难怪当初轻轻一刺,就要了李茂春的小命。
屋子的门突然开了,传来的开门声吓了赵世书一跳,把玩在手里的锋利的刀锋不小心割了大拇指一下,轻微的疼痛让他身子一颤,本能的反应让他的嘴吸着拇指上的伤口。
开门进来的是慕雅诗,她将雨伞在门外甩了甩,回头看了一眼坐在窗前的赵世书,怪异的样子突升好奇,问,“你怎么了?”
“没怎么。”赵世书放下拇指,浅笑一声。
慕雅诗白了他一眼,道:“没怎么干嘛吸手指,你以为还在吃奶啊。”话已出口,慕雅诗突然觉得有些错误,赶紧避开话题,将雨伞挂好,换了双脱鞋,走到沙发上坐下。
赵世书先是一愣,接着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紧邹的眉头仍没有半分缓解,低头看着拇指上细小的伤口,鲜红的血液已经停止。
“你怎么来了?”赵世书好奇的问。
“无聊呗,顺便过来看看你。”慕雅诗撇了撇嘴,满不在乎的说。
赵世书将刀插回刀鞘,抬头看着慕雅诗,笑道:“我知道你丫头无聊,我是问你怎么进来的?”
慕雅诗满不客气的拿起桌子上水果篮里的一个橘子,披了皮就往嘴里送,塞满橘子的嘴吱唔着,“我去了浮华,墨姐在那儿学管理,我拿了她的钥匙就来了,有问题吗?”
这丫头还真不吃醋,居然将钥匙随随便便给人,难道不怕我一时把持不住,把这妮子推倒了,赵世书心里嘀咕一阵,脸上带着笑意说,“没有,我只是随便问问。”
慕雅诗自顾的吃了一阵,突然起身跑到赵世书身边,将手里的橘子递了一瓣凑到他嘴边,赵世书看着她好一会,最后闭着眼睛摇了摇头,以于史伟阳这突来一狠招,龙腾丢了好几个场子,这让身为龙虎堂堂主的赵世书,怎么吃得下去,虽然周玉龙并没有责备赵世书的办事不利,可他自己心里也过不运那道槛,毕竟是在自己手上丢失的,说来说去,身为一堂之主,这责任还是得背负。
“不要,不想吃。”
“不要嘛。”慕雅诗站在赵世书面前,扭摆着身子不依不饶的发着牢骚,做者无心,可看者有意,赵世书顿时被勾起了兴趣,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统统抛到脑后,盯着眼前发*骚的女人,坏笑两声,突然起身上前一把抱起慕雅诗。
“我不要吃橘子,我要吃你这个大橘子。”
已经上了弓的箭,怎能容你左右逃脱,赵世书抱起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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