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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贼败】(2/4)

作者:王梓钧
就造反,杀回老家,抢到自己的心上人——本镇胡员外的孙媳妇。

踏破天泪流满面,坐在少妇的尸体旁,压抑着声音撕心裂肺哭泣。

“咚咚咚咚咚!”

“杀啊!”

击鼓和喊杀声突然传来,踏破天惊慌站起,边穿衣服边大喊:“可是官军杀来了?”

……

王用士将衣摆扎在腰间,挽起袖子提剑冲锋:“儿郎们,保卫桑梓,就在此时,随我杀啊!”

这些勇士在出发前,每人领到三两银子安家费,战后还能获得二两银子赏钱。并且王用士承诺,免除他们今后三年的徭役,役钱直接在一条鞭税里面抹除。

五两银子,三年免役,足够让人豁出命来。

勇士个个精壮,有夜盲症的不要。

可惜都不会打仗。

冲锋时行伍全乱了,伍长找不到自己的手下,什长也搞不清伍长在哪里。而且不知保存体力,隔得老远就全速奔跑,等冲到小镇已累得气喘吁吁。

乌合之众。

还是那句话,农民军更烂!

散居在镇上的乱民,被鼓声和呐喊声惊醒,慌慌张张穿衣出门查看。只见镇外火把无数,吓得立即调头就逃,还不忘把抢来的粮食带上。

不带武器,只带钱粮,完全忘记自己是造反的农民军。

许多乱民还有夜盲症,慌不择路跌入运河,夜里淹死无数。

“杀呀!”

五百多勇士本来怕死,见到这种情况,突然就不怕了,一个个化身为绝世猛将,往往一人就敢追杀数十人。

乡勇追得失去建制,乱民逃得失去建制,夜袭变成稀里糊涂的乱仗。

张奋、宋春明这两个乡镇派出所长,不复白天的狼狈相,此时好似吕布附体,挥舞着腰刀一路追砍。所过之处,无一合之敌,各自踏上人生的高光时刻。

费映环追击一阵,便觉意兴索然,停下来还剑入鞘,掏出折扇赏月乘凉。

魏剑雄都懒得使用熟铁棍,只是举着火把追赶。他骑马追上一个乱民,擒来质问:“踏破天在哪儿?说了饶你不死!”

乱民惊恐回答:“东边,胡员外的宅子里。”

“不在镇上?”魏剑雄追问。

“不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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