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汉纪十(3)(1/2)

作品:《白话第一编年史

当初,皇上曾经置酒于窦太主家。太主引见所幸卖珠儿董偃。皇上赐给他衣冠,尊而不名,称为主人公。使他侍饮。于是董君贵宠,天下人莫不闻。常从皇上游戏北宫,在平乐观驰逐。为鸡巈狗马之会。皇上大为欢乐。

皇上曾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董君进内。当时中郎将东方朔持戟侍卫殿下,放下手中长戟前往对皇上说:”董君有当斩的三条逝世罪,怎么能让他进宫?“

皇上说:”你指的是什么?“

东方朔说:”董偃以人臣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罪状。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这是第二条罪状,陛下富于年龄,方积思于六经,董偃不遵经劝学,反而教以靡丽奢侈之事,尽狗马之乐,极线人之欲,这乃是国家的大贼,这是他的第三条罪状。“

皇上沉默不应,很久说:”我已经设下了饮具,就这一次,以后纠正就是。“

东方朔说:”宣室,是先帝处理政务的处所。非法式之政不得进内。自古*之渐,终极都会演变为篡。因此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逝世而鲁国全。“

皇上说:”你说的很对。“下诏重于北宫置酒。引董君从东司马门进宫。赐东方朔黄金三十斤。董君之宠由是日衰。后公主的贵臣多有逾礼节的事。

皇上以张汤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束守职之吏,作见知之法,使官吏转相监督,用法益加严苛,自此时起。

八月,有螟灾。是岁征召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令各郡县供给食资,赴京对策。

淄川人公孙弘对策说:“臣听说上古尧舜之时,不王侯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这是由于天子以身作则取信于民,所以国民才安居乐业。到了未世就不同了,固然王侯重赏而民不劝,深刑重罚而奸盗不止,这是由于其上不正遇民不信的缘故。厚赏重刑,不可以劝善而禁非,只有取信才干够做到。因此因能任官,就可以做到官有分职。往无用之言,则事情得办。不做无用之器,则可以省赋敛。不夺民时不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进退有序。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以上八条,是为治的根本,白姓有业则无纷争,理得则无怨恨之心。有礼则无暴力之事,敬爱他们他们也会爱敬君上。这可是有天下之君首先要明确的要务。礼义,是为大众所敬服的。赏罚顺礼义而行,则民不违禁。臣听说,气同则从,声比则应。如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相应。故阴阳和,则风雨有时,甘露普降,五谷丰收,六畜繁盛。嘉禾兴,瑞草生,泽不枯,这是和的极致。”

当时参与对策者有百余人,太常奏公孙弘策第居下。策上奏后,天子撰公孙弘策对为第一。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

齐人辕固,年九十余,亦以贤良在征之列。公孙弘侧目而事辕固,辕固说:“应当以正学进言,不要学那些阿世的巧言。”

诸儒都疾毁辕固,辕固遂以年老罢回。当时,巴蜀四郡,凿山通西南夷。千余里转戍相饷,数岁道路不通。士卒由于暑湿而逝世者甚众。西南夷又数次造反,发兵攻击,费以巨万计而无功。皇上引为亲信大患。下诏公孙弘前往视察,公孙弘还都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皇上不听。

公孙弘每朝会,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廷争。于是皇上见他言行慎厚,争辩有余,熟悉文法吏事。并以儒术相佐大为观赏,一岁中连迁至左内史。公孙弘奏事,有不可的处所,不肯当庭争辩,常与汲黯一道找方便的机会,由汲黯提起,公孙弘随后一道把问题摆出来,同皇上商谈。天子经常为之心服,所说的无有不听。因此日益亲贵。公孙弘曾经与公卿约议,但到了皇上眼前,却又转变了当初的说法。以顺应皇上的旨意。汲黯曾经当庭诘问公孙弘,说:“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开端与臣等建此议,如今却又背弃前言。这是不忠。”

皇上问公孙弘。公孙弘致谢说:“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皇上很认同公孙弘的话,所以左右幸臣每每毁短公孙弘,皇上反而更加厚遇他。

六年冬,初征车船税。

大司农郑当时上言,穿渭水为渠,下至黄河,漕运关东粮草。又可以浇灌渠下良田万余顷。下诏征发万余卒修渠。是按郑当时的策略而行。三年渠通,人认为便。

匈奴进上谷,杀掠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于关市下攻击胡人。

卫青至龙城,得胡人首虏七百人。公孙贺无所得。公孙敖为胡人所败,失亡七千余骑,李广亦为胡人所败,胡人生得李广,将他绑着放在两匹马中间的吊网里,走了十余里,李广诈逝世。胡人不再警觉。李广趁机挣断绑绳,跃上胡儿之马。夺其弓箭,鞭马南驰。遂得以脱回。汉下公孙敖,李广廷尉按治,当斩。赎为庶人。只有卫青赐爵关内侯。卫青固然出身奴虏,然而善骑射,才力尽人。遇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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