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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玄武之战(21)(2/4)

作者:落日之泪
一方违反了,都被视为侵略。侵略者一方必须要向对方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一点的期限为五十年。第二点,从现有的两族控制区之间划出两百光年的距离作为双方的缓冲区,双方都不能进入这个区域,进入者被视为侵略。第三点,你方向我方提供赔偿,赔偿的清单我方会另行送上,总价值不会高于十万亿天虎币。第四点,在签订了条约之后,我方会送返一半的人质,另外一半的人质会在二十年之后送返,如果贵方的表现良好,那我会考虑提前送返人质。第五点,贵方的总司令官天虎铁山元帅将会留在我军一直到五十年之期结束。”

这样的条件也的确是苛刻了一点,灵虎美雅当然明白了,第一条那是没有问题,以双方现有的控制区为准那是可以的,反正现在炎黄族占了上,是绝对不会将已经到嘴的肉吐出来的,所以,这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五十年的期限就实在是太了,他们也无法向帝国交代啊。第二条划出缓冲区,这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反正这星区大得很。第三条,赔偿就有点问题了,数字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是十万亿的物资而已,以天虎帝国的财力来说,十万亿根本就只是一个小数字,就算是第180方面军群,拥有的官兵的数量就达到一千一千二十亿,十万亿天虎币,还不到全体官兵一个月的薪水的百分之一呢?只是,这名声听起来不好听啊,打了败仗才有赔偿,现在呢?唉,肉在毡板上,只能是任人宰割了。第四点就有大问题了,放回一半的将军,扣留另外一半的将军做人质,那怎么行呢?万一炎黄族在二十年之后不放人那怎么办呢?至于第五条,那更是不能商量了,如果不能救回总司令官,那这个条约签订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些条件都是经过炎黄族全体参谋和将军商量之后再拟定出来的,本来,还有些人认为这样的条件太便宜了天虎军了,不过,再一想,如果要对方付出太大的代价的话,那有可能会谈不拢,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反正炎黄族现在也不缺物资,只是缺时间而已,只要能够谈成第一条就可以了,所以,真正让炎黄族重视的是第一条,其他的都是可有可无的,当然,能够谈成的就最好了,地盘大点好混一点,能够开采的资源也多一些。

灵虎美雅说:“华先生,对于贵族所提出的条件,第二条和第三条都没有问题,其他的三条我们要商量一下才行。”“那好,条件就是商量才能够完善的,我们就先商量第一条如何?”“好,对于第一条的前半条我们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时间的期限却太了,这样,我们也无法向帝国交代,相信就算是签订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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