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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未雨绸缪(贵宾加更)(2/3)

作者:江南活水
组织告我的状,虽然动机不纯,但他的手段是合法的、正当的。我记得公务员法和党纪里面都有规定:公务员和党员都有检举、控告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权利。欧局长他们是以实名写信的形式向省局举报我的,虽然举报的内容不实,但途径合法。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对他们进行处理为好。” 邹文明恨铁不成钢地说:“小叶,刚刚徐局长也跟我谈到了,说你心肠太软,容易轻信人、容易原谅人。你看看,我现在准备给你出一口气,并为你搬开绊脚石,铺平道路。你倒好,反过来引经据典地和我争论起来了,维护起你的对手来了。你呀,真不知说你什么好。你既然跟我引经据典,那我也告诉你:我处分欧阳明他们,是有充分依据的。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诬告陷害他人的,根据所诬陷的事实参照被诬陷者受到或可能受到的处分,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欧阳明他们那封信,虽然举报途径合法,但明显是诬告陷害。所以,局党组据此给予他们处分,是完全正确的。” 叶鸣知道邹文明是搞纪检监察出身,对党纪条规非常熟悉。他说他处分欧阳明他们有依据,那肯定是不错的。 在电话里面,他也不好再为欧阳明争什么,只好含含糊糊地说:“邹局长,那我先让欧局长把检讨写好,明天上班时交给您。我再跟他谈一谈。” 挂断邹文明的电话后,叶鸣走进包厢,将邹局长要求写一份检讨书的事告诉了欧阳明。 欧阳明很痛快地说:“叶局长,这个没问题。邹局长就是不提醒,这份检讨我也会写。而且,我还要写得深刻一点、认真一点,争取求得局领导的谅解,也诚心诚意向你认错。” 在邹文明和叶鸣通话的同时,市局的徐飞局长也在未雨绸缪,准备为叶鸣做点什么。 他很清楚:关于叶鸣被提拔到新冷县局一分局负责的事,如果一定要吹毛求疵地找问题,那确实是有一点问题的。因为按照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叶鸣作为一个刚刚提拔的中层副职,现在还在试用期,要一年以后才能正式任命他为一分局副局长。一个还在试用期的副局长,却被局党组指定为分局实际负责人,这是明显有违规嫌疑的。而且,新冷县局一分局是一个税源很大、人数最多的分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么重要的一个分局,新冷县局党组居然故意把一把手的位置空出来,让一个刚刚提拔的副局长去主政,这也明显是不正常的现象。如果省局监察室一定要查处,也是有道理的。 因此,在思考了一阵后,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市局监审室的夏主任,让他来自己在招待所的卧室一趟。 这个夏主任,就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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