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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零三章 伟大握手(2/6)

作者:镶黄旗
是哈德门最不愿沾手的东西。

可想而知这里面利润有多大?

所以说哈德门现在的理想就是尽量招兵买马,不惜花费,先拿下越来越多的工地。

趁着没人发现这块肥肉,把这一行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别看他不懂什么叫商业垄断,什么叫托拉斯。

但他懂得江湖中人的抢地盘和下棋要争先手。

他起码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在外面混,手慢了狗屎都吃不上热的。

只要比别人更快竖起自己的大旗,那在这个从工地倒腾剩余建材的领域,就是他说了算。

他真正风光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为这个,他深深的感到年京比自己的亲爹亲妈还亲。

因为对于缺乏本钱的他来说,这种生意模式里,必不可少的就是肯结现款的可靠买主。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再看看现在外面的经济的环境是什么样啊?

大部分单位都喜欢欠钱,无论是千八百的块的账还是几十万的账,都一样。

三个月账期能结清算是好的,多数都得托你个一年半载的,要不就是结款得打折扣。

所以说他和年京一个渴望现钱,一个渴望现货,这么相得益彰,这么完美的需求互补,只能说是难得的缘分。

另外,认识年京还让哈德门见识领略到了他不曾领略过的生活,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更高的追求。

应该说,哈德门和年京虽然都是生在胡同、长在胡同的普通人家的孩子。

但因为各自基因优势和发展方向的不同,长大后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哈德门是天生粗糙,擅长耍胳膊根的那种人。

小时候,他称霸胡同和学校,从来都是用蛮横和暴力化解。

如果一顿暴打改变不能让其他孩子对自己服气,那就打两顿,就这么简单。

长大了更是如此,如果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别人有而他没有。

那从别人手里直接拿过来就好。

爷看上的就是爷的!

不服跟爷刀子说话!

虽然对比其他同类,他算是有脑子的,下手黑但有分寸,从没有惹出让人致残的麻烦或是命案。

长大后也懂得了不能单打独斗,学会了笼络人心,当江湖大哥的手段。

可他领悟知识的途径,均与书本无缘。

他会的这点可以算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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