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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五十三章 二院制(求月票)(2/4)

作者:南希北庆
德而来的,虽然法就是道德的一种衍生物,但法就是法,而非德。

再说方才那两个案子,皇上和大臣在立法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到如果把妻子给发配了,等于就是毁了一家人,还伤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这与立法的初衷是背道而驰,因为立法人都没有遇到过,也没有亲身经历过,书上亦未记载,无法凭空想的到。

还有商业,商业中其实存在着许多纠纷,特别是当下,土地法,贸易法,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人从中获取利益,这种做法也损害了百姓和朝廷的利益,可是皇上和大臣不懂经商,而这些书上也没有写,立法的时候只能顾忌一些大问题,但是小溪能汇聚成大江,诸多小问题汇聚在一起那就可能爆发更大的问题。还有军法,军事法我朝更是少的可怜,除了刺配还是刺配,仗打输了,多半都是皇上直接问罪,但是皇上又没有亲征,根本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判决难免有失偏妥,臣该死,臣不该妄加评论皇上。”

这分明就是故意这么说的。赵楷听得咬牙切齿,但嘴上只能说道:“爱卿此言在理,何错之有,你继续说下去吧。”

“遵命。”

李奇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律法是公平的存在,为什么同样是犯罪,人就能从宽处理,而其他人就不能。”

翰林院的顾明站出来道:“此乃太祖圣上为鼓里大家读书所定,何错之有?”

李奇冷笑道:“原来是鼓励大家读书哦,我还以为是鼓励大家犯罪了。”

顾明道:“大胆枢密使,竟敢对太祖圣上出言不敬。”说着他又向赵楷拱手道:“枢密使对太祖圣上出言不逊,请皇上定其藐视太祖之罪?”

李奇怒辩道:“难道我说错了吗,读书跟犯罪是两码事,读书人犯罪跟鼓励大家读书有什么关系,如果大家读书只是为他日犯罪能够从轻处理去的话,那这种人要来干什么?他们读书不是为了报效朝廷,而是为了犯罪,太祖圣上可没有叫他们犯罪,太祖圣上当初定下这条规定,只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所迫,可是如今我大宋已经四海升平,皇上治武功,我大宋繁荣昌盛,这条定律也应该应时而变,墨守成规可不是褒义词,我反而以为为官者犯罪,当罪加一等,你作为一个执法人却知法犯法,难道还得提倡吗?”

李纲道:“枢密使此言差矣,其实我朝律法已有此例,就说通奸之罪,但凡官员通奸,罪加一等,而且地方官员不得和其管辖下的百姓成婚,否则重则免职,轻则调离,这一切都是为了限制官员滋扰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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